数据库中超键、主键、外键等的定义用法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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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键:

外键比较简单,学生表中的外键就是“教师编号”。外键主要是用来描述两个表的关系。

主属性和主键

严格来说主属性:指主键列,即主键由一列构成主键定义:能够唯一标识一个元组的属性或属性集,即可以由多列组成。
在教学中,大多实例都是主键由一列构成,所以也可以简单地说主属性与主键没有什么区别。

第一范式(1NF)

第一范式是指数据库表的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基本数据项,同一列中不能有多个值,即实体中的某个属性不能有多个值或者不能有重复的属性这就是第一范式的基本概念。

什么意思呢,举个例子,在一个表里有一个“电话”字段,其值既有手机号,又有座机号 那么这样就不符合第一范式的要求了。此时应该将“电话”拆分为“手机”跟“座机” 这样一来就变成了一个符合第一范式的数据表了。

总结:字段不能再分。
第二范式(2NF)
第二范式是在第一范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即满足第二范式必须先满足第一范式。第二范式要求数据库表中的每个实例或行必须可以被惟一的区分。为实现区分,通常需要为表加上一个列,以存储各个实例的惟一标识,要求实体的属性完全依赖于主键。要讨论一个表符不符合第二范式的前提是,这个表的主键为组合主键,如果不是组合主键那就谈不上符不符合第二范式了。
总结:不能部分依赖,就是说当一个表有组合主键时,其他非主键的字段必须完全依赖于主键。
第三范式(3NF)

第三范式是要符合第二范式,第三范式就是一个数据表中不能存在其他数据表中的非主键字段,也就是说如果存在其他表中的字段,就一定得是那个表的主键。

假如一个表有有a b c三个字段,a―>b b―>c。 那么c与a就是传递依赖,这样就不符合第三范式。而且不管a能不能直接确定c都属于传递依赖,所以只有b跟c不依赖于a以外的任何字段才符合第三范式。

总结:不可以有传递依赖,就是说主键以外的字段必须依赖主键 而不能依赖其他字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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