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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珠江商报 孔德淇
“打一支水光针相当于敷1000张面膜”“大妈变少女,中间只隔着一支水光针”,“水光针”已成为时下最热门的轻医美项目之一。但火热之下,不少医美机构为了提升销量,大打“擦边球”,将不合格产品或以“水光针”为噱头的医用敷料、化妆品推向市场。近日,国家药监局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明确把水光针分类为Ⅲ类医疗器械来监管。这意味着,今后再有机构拿出不是Ⅲ类医疗器械的商品冒充“水光针”,可以直接拉黑了。
值得注意的是,具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滞后,也是导致非法针剂有“空”可钻的重要症结。显然,对于此类医美乱象,不能仅靠“亮明身份”,还要更多“对症下药”,提升综合预防、打击能力,进行精准施治。
当前,一些拥有“Ⅲ类医疗器械”身份的“水光针”,很可能是借用其他产品获批的适应证,“挂羊头卖狗肉”。而该类鱼目混珠的产品,往往集中在中小机构。开展专项清理行动,将监管目光多瞄准那些犄角旮旯里的“违规机构”,颇有必要。
也要意识到,“水光针”颇受欢迎的现实,照见了“颜值经济”不断升温的市场需求,违规机构非法操作所带来的消费者权益损害也是可预见的。对此,有关部门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众媒体,进行科学宣传和引导,增加消费者对产品选择、项目风险、可恢复性的认知;另一方面,也要正视快速扩张的社会医美需求,引导其向合理的供给渠道溢出,而不是放任通过违规途径得以消化。
就目前而言,申请医疗器械Ⅲ类经营许可证时间较久,且需要进行大量实验,这使得不少商家投机取巧。有关方面不妨因势利导,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对符合经营许可管理要求的市场主体,积极核发《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对满足Ⅲ类医疗器械要求的合格产品优先审评审批,加快上市进度,形成“良币驱逐劣币”的正向效应。如此一来,非法“水光针”自然也就没有了生存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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